商業團體分業標準修訂水族類商業 團體業別之業務範圍修正草案總說明 配合九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修正之動物用藥品販賣業管理辦法業第二條「依法設立登記之公司或商號經營觀賞魚非處方藥品零售,設有專門管理技術人員駐店管理動物藥品」,為協助以經營水族生物、水族用品買賣之水族業者得零售販賣觀賞魚非處方藥品,爰修訂「水族類商業」團體業別之業務範圍。
商業團體分業標準修訂水族類商業團體業別之業務範圍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中華民國100年7月8日經商字第1000241759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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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團體分業標準修訂水族類商業團體業別之業務範圍修正草案總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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