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行政法院 裁判書 -- 行政類【裁判字號】 100,判,1143 【裁判日期】 1000630 【裁判案由】 營利事業所得稅 【裁判全文】
最 高 行 政 法 院 判 決
100年度判字第1143號
上 訴 人 台灣漢高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齊孝仁
訴訟代理人 莊瑜敏
訴訟代理人 張憲瑋律師
被 上訴 人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代 表 人 吳自心
送達代收人 梁忠森
上列當事人間營利事業所得稅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99年5
月13日臺北高等行政法院99年度訴字第86號判決,提起上訴,本
院判決如下:
主 文
上訴駁回。
上訴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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