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 團 法 人 桃 園 縣 記 帳 士 公 會
100年度2月教育訓練課程通知
課程名稱 |
「記帳士之執業責任」及「勞基法與雇主之關係」 |
上課時間 |
100年02月23日(星期三)AM:09:00 ~PM04:30(AM:08:30註冊) |
講師簡介 |
1.羅美棋律師曾任法官及檢察官,在法界的資歷及實務經驗十分豐富,且對記帳士執業責任及經營風險更有其獨到見解,是目前業界少數專精商務事務的律師,也是各公會爭相邀請之專業講師。
2.簡文成老師在勞資關係鑽研多年,對勞資雙方的權利義務有著與眾不同的看法,長久以來對勞基法規及勞動市場都有深入研究探討,是現在業界首屈一指的勞資關係顧問專家,同時也是勞基信箱特約專欄作家及各工會爭相聘請的專業講師。 |
課程介紹 |
【記帳士之執業責任】
1.我怎麼與客戶簽訂委任記帳、報稅合約?
2.股東有糾紛,我怎麼保護自己?
3.自己被告怎麼辦?
4.公司欠稅及罰鍰相關法律問題
5.如何協助欠稅或欠罰鍰公司處理行政執行事務
6.如何協助冒列為股東或董事之人脫離苦海
7.納稅義務人之協力義務
【勞基法與雇主之關係】- (內容豐富摘錄其中)
1.試用勞動之法律性質為何?試用期間約定多久才有效?
2.試用期屆滿後,雇主可否再延長試用期?
3.雇主應否具備勞基法所定法定終止事由,始得解僱試用勞工?應否預告?
4.雇主解僱不適任之試用勞工要付資遣費嗎?要資遣通報嗎?
5.雇主如認試用期間勞工不適任,至遲應於何時行使終止權? |
收費方式 |
本會會員收費500元 |
上課地點 |
桃園縣婦女館301教室(桃園縣桃園市延平路147號) |
上課對象 |
限社團法人桃園縣記帳士公會會員【人數上限:120名】 |
繳費方式 |
1.請會員務必上本公會網站下載列印繳款單並請親赴便利商店(7-11、萊爾富、全家、OK商店)繳款(免手續費)。
2.繳款完成後將繳款單傳真至公會(03)333-9952,並請來電(03)333-9951確認。
3.為維持上課品質及節省上課時間,上課當日恕不接受現場繳費
4.100年度教育訓練程採便利商店繳款單代替報名表方式,請會員務必上公會網站下載繳款單俾利完成上課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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