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證資訊

廢証附件

 

訂定「商業名稱及所營業務預查審核準則」( 98.3.23 經商字第09802405700號 ):相關附件

訂定「商業登記申請辦法」(98.2.23經商字第09802405530號):相關附件

訂定「商業登記規費收費準則」( 98.3.20經商字第09802405710號 ):相關附件

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相關附件

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後之商業登記 :相關附件

商業名稱及所營事業預查業務:相關附件

商業登記申請應備文件:一覽表

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之相關法令及文宣:相關圖片

分支機構申請書/商業登記申請書/商業證明抄錄查閱申請書:附件表格

商業登記常見問題Q & A :文件下載

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後涉及營業登記之Q&A:附件

公司、獨資及合夥組織營業人申請設立營業登記流程圖:附件

非屬公司、獨資及合夥組織營業人申請設立營業登記流程圖:附件

營業人註銷登記申請書:附件

營業人設立(變更)登記申請書:附件


自98年4月13日起,公司組織依公司法辦理公司登記及獨資、合夥之商業依商業登記法辦理商業登記後,已毋庸再辦理「營利事業登記」及取得「營利事業登記證」,廢止該制度可簡化並縮短企業申設流程7天。

為服務納稅人,本所已設置受理登記窗口並指派人員專責辦理獨資、合夥之營業登

記,如有疑義請電洽(03)9546508分機317


(一)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後營業登記申請書表,已置於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可從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首頁連結「首頁/稅務書表/營業稅」。

(二)營業登記各項收(補)附件告知單,已置於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營業稅多功能服務台(項次21-24)可從「首頁/稅務書表/營業稅多功能服務台」連結。

相關網站連結如下: 網站連結